一、 何謂「實用技能學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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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為辦理『延長以職業教育為主的國民教育』,特於職校為具有職業傾向的國中畢(結)業生開設職業教育進修,此類班級簡稱『實用技能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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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報名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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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畢(結)業生均可報名參加,參加合作式國中技藝學程優先受理申請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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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報名登記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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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 採統一分發原則,僅受理應屆畢業生。
第二階段: 採統一分發原則。
第三階段: 如有缺額,各校得自行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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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入學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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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參加國中技藝學程學生依部頒分發作業要點依序分發。
二、 經分發完畢如有缺額,國中畢(結)業生均可登記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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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修業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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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年級一直就讀至三年級,三年修畢一五○個學分,可取得高職畢業證書,依志願報考大學、四技或二專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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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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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級免收學費,只繳雜費。(96學年度入學開始)
每學期只需繳雜費。(依當年度公佈之實用技能學程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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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上課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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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間班每週上課五天(週一至週五)。(早上7:30~4:05)
夜間班每週上課五天(週一至週五)。(晚上6:1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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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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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可學得一技之長。
2. 可半工半讀、自食其力、完成學業。
3. 學習過程可臨時中斷,亦可隨時開始,零存整付,彈性完成學業。
4. 可參加職業訓練局專案技能檢定,取得技術士證照。
5. 讀完同類科三年段課程並修畢一五○個學分,成績及格,可取得高職畢業證書。
6. 讀完實用技能學程(班),可升學、就業或自行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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