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管理科培育目標

 

壹、科培育目標:

  1. 傳授有關流通管理之實用技術與基本知識。
  2. 培養記帳、門市服務、行銷企劃、理財、資訊科技之技能。
  3. 涵養誠信、勤奮及熱忱之工作態度。
  4. 提升人文素養、創造思考及繼續進修之能力。

貳、科目標以技術能力、專業知識、職業道德、進路導向、人文素養、社會互動及地區產業發展特色為基礎,經由SWOT分析及配合產業

  趨勢學生進路發展需求,擬定「科務發展計畫」、「總體課程計畫書」,以完成科培育目標,並經科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實施。


參、依據培育目標與學校特色,教師共同擬定科務發展近程、中程、遠程計畫,全科師生共識。

近程:

  1. 配合招生計劃宣導本科特色,吸引更多學區國中生就讀本科,並安排國中生到校參訪及舉辦體驗營。
  2. 專業師資之充實及落實證照制度,鼓勵教師積極考取證照,且推薦教師參加技術士技能之監評人員訓練課程。並取得「門市服務乙丙級」「會計資訊丙級」合格檢定場所。
  3. 積極輔導全體學生取得門市服務、TQC簡報、TQC- EXCEL、電腦軟體應用丙級證照。
  4. 培養學生正確的工作習慣與態度,並重視學生職業道德觀的養成。
  5. 利用新生訓練及班週會活動宣達科目標及科務發展,使學生有明確努力之方向。並透過各班導師及專業任課老師配合課程內容宣導,使學生有所共識並依序達成\科培育目標及發展特色。
  6. 舉辦科成果發表會,展現創新行銷暨專題製作能力。
  7. 因應十二年國教及新課綱實施,實施差異化教學。
  8. 多元輔導,提升學生得升學及就業率。

中程:

  1. 加強輔導全體學生取得門市服務乙級或電腦軟體應用乙級證照。
  2. 為提高技術士檢定及格率,開設與檢定職類相關選修課程,鼓勵學生參加檢定,並利用課餘之暇,指導學生加強術科項目練習,應屆畢業生每位可取得1-3張技術士證照。
  3. 與產業界配合,積極規劃職場實習,進而締結為合作機構,以拓展學生之門市服務實力並充實課程內容與教學設備。
  4. 積極參與校內 (實習餐廳、實習商店)服務實習及校外實習,提升職場競爭優勢。
  5. 定期更新門市服務教室(POS系統設備、清潔作業設備),以利教師教學及學生上課實作。

遠程:

  1. 提升學生進入國立科技大學之優勢能力。
  2. 培養學生能因應社會變遷、創新進取、自我精進,奠定終身學習之能力。
  3. 以拓展門市服務檢定實力為主,開設套裝軟體資訊為輔,以學生的專業能力同時結合門市與資訊二大領域之時代潮流。爭取辦理「門市服務乙級技術士檢定」及「會計事務乙級資訊項術科」即測即評及發證考場。

 

流通管理科培育目標分析

1.技術能力
 (1)高一參加「門市服務」丙級技術士證照。
 (2)高二參加「電腦軟體應用」丙級技術士檢定,及TQC簡報、TQC- EXCEL 檢定。
 (3)高三鼓勵參加「門市服務」或「電腦軟體應用」乙級技術士證照。

2.專業知識
 (1)熟諳有關商業暨服務業所需之門市人員基本知識。
 (2)具備行銷企劃及商業簡報的能力。

3.職業道德
 (1)培養敬業、樂群、誠信、勤奮及熱忱的服務態度。
 (2)刻苦耐勞的敬業精神與強健之體魄。


4.人文素養
 (1)培養正確的工作價值觀。
 (2)關懷社會與環境之情操。
 (3)注重人格修養、藝術欣賞及文化陶冶

5.進路導向
 (1)升學:可報考四技二專或大學、空中大學、台德專班、產學攜手流通專班相關科系。
 (2)就業:參加國家考試、自行創業、業界服務。

6.社區互動及地區特色
 (1)積極推動產學合作-屏東科技大學流通專班。
 (2)與7-11、全家便利商店、加油站等建立實習合作關係,辦理學生實習。
 (3)積極與學校、業界設備交流,增進互動與資源共享。

7.發展特色及其他
 (1)擁有專業之門市及電腦能力,落實職業證照制度。
 (2)產學資源交流持續推動,使理論與實務教育能結合。

 

 

 

三信家商商經科、流通科專業檢定證照實施辦法

一、主  旨:為鼓勵商科同學通過校外相關專業技能檢定並取得證照,以提昇學生就業服務與升學能力,特定本辦法。

二、實施對象:商業經營科及流通管理科正規班、階梯班流通管理科學生。

辦理內容

()為輔導學生取得證照並加強會計、電腦、門市服務技能,除正常上課之外,

    另開設課後輔導課程。

()每週上輔導課壹-貳次(下午4:106:00),唯如課程變動可彈性調整之。

()證照項目及取得學年度

◆行政院會計事務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證照(高一)
◆行政院門市服務丙級技術士檢定證照(高一)
◆行政院電腦軟體應用丙級技術士檢定證照(高二)
◆行政院會計事務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證照(高三)
◆行政院電腦軟體應用乙級技術士檢定證照(高三)
◆行政院門市服務乙級技術士檢定證照(高三)

    ()畢業門檻:

       1.至少取得1張丙級專業證照始得畢業,若未取得者,須於畢業前參加學校規畫的補學習。

       2.特殊身分學生,經出示證明審核通過,得不受此規定限制。

  ()   懲:

         1.取得丙級檢定證照學生,記小功1次;取得乙級檢定證照學生,記大功1次。

           2.已報名檢定卻無故缺席者,記警告1次。

           3.導師及任課老師依全班通過證照比率予以獎勵。

()抵免學分:若有不及格須參加重補修,而已取得證照者,得以抵免學分而免重補修。

每張證照最多抵免6學分,其對應科目如下:

 

商業經營科

年級

證照類別

對應各年級科目(學分)

高一

會計事務丙級

會計學(3)

會計學(3)

記帳實務(3)

記帳實務(3)

高二

電腦丙級軟體應用

計算機概論III(3)

計算機概論IV(3)

 

 

高三

會計事務乙級

會計學III(3)

會計學IV(3)

 

 

高三 電腦丙級軟體應用 電子商務實務(2) 電子商務實務(2) 商業簡報(2  

 

流通管理科、階梯流通管理科

年級

證照類別

對應各年級科目(學分)

高一

門市服務丙級

門市營運與管理(2)

門市營運與管理(2)

門市作業實作(2)

門市作業實作(2)

高二

電腦丙級軟體應用

計算機概論III(3)

計算機概論IV(3)

 

 

高三

門市服務乙級

流通管理概論(2)

流通管理概論(2)

行銷學(2

 

高三 電腦丙級軟體應用 電子商務實務(2) 電子商務實務(2) 商業簡報(2  

 

   ()師長獎勵:【以班為單位,全班學生均參加檢定,但尚未修課程的轉校(科)學生,得不列入合格率計算】

 

會計丙級通過比率

任課教師

全程協助導師

學生獎勵

100%

禮劵1000、小功2

禮劵500

 

 

小功乙次

 

90%以上

禮券1000、嘉獎2

禮券500

80%以上

禮券500、嘉獎1

禮券 300

70%以上

禮券 300、嘉獎1

禮券 300

60%以上

禮券300

禮券 300

 

電腦丙級通過比率

任課教師

全程協助導師

學生獎勵

100%

禮券1000、小功2

禮券500

小功乙次

90%以上

禮券500、嘉獎1

禮券 300

80%以上

禮券500

禮券 300

 

門市丙級通過比率

任課教師

全程協助導師

學生獎勵

100%以上

禮券1000、小功2

禮券500

 

小功乙次

 

90%以上

禮券1000、嘉獎2

禮券500

80%以上

禮券500、嘉獎1

禮券 300

  

會計乙級通過比率

任課教師

全程協助導師

學生獎勵

20人以上

禮券1000、小功2

禮券500

 

 

大功乙次

 

15人以上

禮券1000、小功1

禮券500

10人以上

禮券1000、嘉獎2

禮券500

5人以上

禮券500 、嘉獎1

禮券 300

 

門市乙級通過比率

任課教師

全程協助導師

學生獎勵

20人以上

禮券1000、小功2

禮券500

 

 

大功乙次

 

15人以上

禮券1000、小功1

禮券500

10人以上

禮券1000、嘉獎2

禮券500

5人以上

禮券500 、嘉獎1

禮券 300

 

電腦乙級通過比率

任課教師

全程協助導師

學生獎勵

20人以上

禮券1000、小功2

禮券500

 

 

大功乙次

 

15人以上

禮券1000、小功1

禮券500

10人以上

禮券1000、嘉獎2

禮券500

5人以上

禮券500 、嘉獎1

禮券 300

   ※當年度考題較難時,得彈性修正通過比例,以符獎勵實況。

 四、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並陳 校長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商業經營科、流通管理科

 

專業證照通過學期成績認定申請表

 

姓名:

 

學號:

 

班級:

 

證照

名稱

 學年度

申請認定

通過科目

學分數

原科目

授課教師姓名

審議結果

任課教師

簽名

科主任   簽名

 

 

 

 

□通過不通過

 

 

 

 

 

 

 

□通過不通過

 

 

 

 

 

 

□通過不通過

 

 

 

 

 

 

□通過不通過

 

 

 

 

 

 

□通過不通過

 

 

                 

專業證照黏貼處:

專業證照一(請貼影本)

專業證照二(請貼影本)

 

 

 

註:同學拿到通過證明申請後,仍需至教務處修改學籍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