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瑪蘭族人是現今台灣平埔族群當中族群意識強烈、文化特質最鮮明的一群人。十五年來,噶瑪蘭族人為爭取復名,四處向地方、中央政府陳情,為了能展演噶瑪蘭族的文化特色,噶瑪蘭族人動員族中耆老、婦女、青年,無畏舟車勞頓,也不惜將神聖私密的kisaiiz(除瘟祭)公諸於世,到台灣各地表演,為的只是讓一般大眾、政府見識我們的存在,早日完成復名大業,無愧於在流離失所中黯然死去的祖先。

噶瑪蘭族人最可貴、最引以為傲的地方,在於日常生活作息中保存了噶瑪蘭文化。以新社族人而言,保留了噶瑪蘭語言、風俗(如新年祭祖palilin)、以metiyu為中心的祭儀(如pagalavi,patohoka等)、以及與農漁業相關的祭典(如入倉祭、海祭),噶瑪蘭族人也恢復或創造了一些傳統文化(如歌謠舞蹈、豐年祭,香蕉絲織布等),還建構出與噶瑪蘭族人相關的族群圖騰(如大葉山欖gasop等),即使擁有這些特質,官方和一般社會大眾還是不斷地質疑噶瑪蘭族的存在,不是稱噶瑪蘭族人完全「漢化」,就是指噶瑪蘭族人是「即將消失的族群」,讓噶瑪蘭族人深刻地感受到社會對噶瑪蘭族人的漠視與不尊重。

新社、立德、大峰峰、樟原、佳里宛等部落是現今花東地區噶瑪蘭族人較集中、文化保存最完整的,然而受限於地理環境,族人齊聚不易,加上受到現代化的衝擊,以及族群身分的曖昧不明,使得先祖遺留下來寶貴的文化資產急遽流失,噶瑪蘭文化傳承遭受前所未有的斷層。(節錄於Ai Mi Na KAVALAN 噶瑪蘭族復名陳情書)
 

文化特質

噶瑪蘭人天生樂水,喜歡濱水而居,聚落型態是採取近河的小型集村,女耕男獵,一切取之於大自然。幾個世紀以來,他們一直在宜蘭這個世外桃源繁衍生息,過著雖然孤立,但卻逍遙自在、與世無爭的悠閒生活。

地理分布

自二00二年六月至二00二年八月,「噶瑪蘭族復名推動小組」歷經三個月實地調查結果,自我認同為噶瑪蘭族總人數為一千七百零五人,其中具有原住民身分者一千零七十三人,未具有原住民身分者六百三十二人。
族人居住地大多集中在花蓮、台東兩縣,其餘分布在台北縣、台北市、宜蘭縣、屏東縣、高雄縣、高雄市、彰化縣、台南市、台中縣、桃園縣市、新竹市等。

噶瑪蘭族是蘭陽平原已知最早的原住民,他們為母系社會,天性平等,因為居於水濱而喜歡乾淨,最早因為西班牙的征討而為世人所知,到了清朝嘉慶年間,因為閩人吳沙率領林爽文事敗後的餘黨入侵蘭陽,而逐漸步入衰亡與被同化之命運,目前宜蘭冬山河出海口之清水村,仍有幾位碩果僅存的舊加禮苑社老人,不過噶瑪蘭人的血緣卻普遍融入宜蘭人當中,目前不少世居宜蘭者之輪廓都具有噶瑪蘭人的特徵,與台灣西部平原「有唐山公,無唐山嬤」的情況可說同出一轍。

噶瑪蘭族因為故地遭漢人佔據而向花蓮移民,大約是在一八三0到一八四0年之間,主角以冬山鄉加禮苑社人為首,南遷到北埔建立加禮苑社,一部份遷居南澳,直到一八七八年,加禮苑社噶瑪蘭人因不滿漢人再度入侵花蓮,聯合當地薩基拉雅人發動加禮苑抗清事件,事敗後遠逃至東海岸與阿美族隔鄰而居。

噶瑪蘭族人最可貴、最引以為傲的地方,在於日常生活作息中保存了噶瑪蘭族文化。經由這份解說,期盼前來參觀的朋友們,在欣賞噶瑪蘭族豐年祭歌舞的同時,也能瞭解噶瑪蘭族人多采多姿的文化傳統,進而關懷噶瑪蘭族人這一群弱勢族群的存在,一起攜手建立族群和諧、多元文化、相互尊重的社會。